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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尼威斯人兼职辅导员选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03

根据教育部及澳门尼威斯人相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根据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又红又专”的发展目标和“专兼结合”的配备原则,结合澳门尼威斯人员工工作发展需要,我司拟选聘一批兼职辅导员。

一、基本条件和岗位设置

1、原则上应是中国共产党党员,热爱大员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关爱员工,有强烈的责任心和高度的敬业精神。

2、主要从非毕业年级的在读优秀硕、博士研究生中选聘。有员工工作或员工干部经历者优先。

3、本次拟聘兼职辅导员4人,其中望江校区设岗2人、江安校区设岗2人。应聘望江校区兼职辅导员的员工需就读于望江校区,应聘江安校区兼职辅导员的员工需就读于江安校区。

二、岗位职责

1、协助专职辅导员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就业指导、党团建设、员工干部培训等工作。

2、协助专职辅导员做好学习生活行为规范引导督查、信息统计、通知传达等日常管理工作。

3、协助专职辅导员做好员工奖助学金、困难员工帮扶等工作,切实关心、爱护、帮助员工。

4、与员工谈心谈话,了解掌握员工思想状况,密切关注员工中的热点、焦点问题,用合理的方式方法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化解矛盾冲突。

5、协助专职辅导员参与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维护好校园安全和稳定。

6、完成学校以及学院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选聘流程

1.兼职辅导员由学院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组织选聘,选聘结果经由党委员工工作部(处)、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报送澳门尼威斯人员工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委员会(下称“学指委”)审核,经批准后学院聘用。

2.兼职辅导员一个聘期为1年。因特殊情况需离岗的,需向党委员工工作部(处)报告、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四、考核及待遇

硕博士研究生担任兼职辅导员期间,每个月接受学院考核,考核合格则每月发放助管津贴2500元/人。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

请有意从事兼职辅导员工作者于20237618:00前将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ggxgzhxx@163.com。学院预计于77日上午组织现场面试选聘,请提前预留时间,保持电话畅通。


澳门尼威斯人

202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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